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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期末和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16-06-27 15:13 李成志 

各院(系)、部门:

本学期期末、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假期,现将期末和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期末和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各院(系)、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召开专门会议,切实加强对期末和暑期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增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监督管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负起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和防控措施,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二、做好期末考试安全工作。各院(系)、部门除了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地组织好考试外,还应切实做好考试的组织管理、学生诚信教育等工作。加强考试期间学生外出请销假管理工作,各院(系)辅导员夜间值班期间加强本系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常进学生宿舍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与学生沟通,掌握本系学生心理安全状况。

三、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暑假期间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放假前,各院(系)、部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防火、防盗教育,暑假期间电脑等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学生宿舍;开展对学生防传销、防诈骗教育,加强防范意识,掌握有关防传销、诈骗知识,保持高度警惕;开展防溺水、防人身伤害专题教育,教育学生不要一个人独自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水坑等地方游泳,提高学生珍爱生命的意识和紧急情况下自我保护和救生手段;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禁止乘坐黑车;要加强对学生暑假外出的人身安全教育,不提倡组织学生开展旅游等集体活动,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后勤服务处要加强管理,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相关事故的发生;要做好卫生防疫和急救准备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防疫管理到位。

五、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院(系)、部门要在放假前,组织对本部门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危险化学品”等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自查,尤其是对教学楼、实验楼、实训车间、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留空白和死角。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认真排查部门内部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六、加强校园综合治安管理,确保各楼内安全。保卫处要根据校园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暑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防范措施,加大校园治安巡逻、督查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好校园秩序。要重点加强要害部位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学生离校时要确保宿舍门窗关紧锁好,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七、进一步加强假期安全防范力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严格门卫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对外来车辆、人员严格控制,进行登记,车辆凭通行证放行,人员凭培训证等有效证件出入,凡运出校门的公私物品一律凭证登记放行。严禁脱岗、漏岗和误岗,发现案情及时报警。

2、加强校园巡逻力度。学校保安队伍,认真做好24小时值班巡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消除各种隐患。

3、加强校园内施工单位的管理。放假期间对校区内在建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部门施工现场、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的安全监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杜绝违章操作,杜绝私自留宿、违章接线、违章使用电器现象,对违章违规的操作流程要及时的进行制止,防止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对各类培训班的管理。各院(系)、部门在暑期期间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必须以书面形式报请学校批准,并到保卫处备案,各办班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学员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因培训工作引发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办班部门负责。

九、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1、落实值班制度。各院(系)、部门、物业公司要认真落实假期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加强对本部门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随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2、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院(系)、部门要认真对值班人员进行培训与教育,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将各类影响安全稳定的信息上报,严防瞒报、漏报、迟报情况的发生。

3、完善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各院(系)、部门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保证能够及时有效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暑假期间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4、落实责任,工作到位。各院(系)、部门接此通知后,要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因执行制度不严,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和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追究该部门的管理责任和当事人的直接责任。

十、各院(系)、部门请于7月1日前将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学校保卫处,学校将在放假前组织全校安全大检查。

十一、保卫处值班电话

新校区报警电话:2135110,老校区:5033013

保安班长:15349691107(白班)、15349691127(夜班)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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