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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校园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登记制度的通知
2022-04-26 10:36  

校内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保障学校“双高”建设、开大综改、本科申报“三大”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学校《校园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现就校园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具体登记工作通如下:

一、成立安全稳定工作小组

各部门参照以下原则成立安全稳定工作小组:

(一)党政负责人为安全稳定工作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副组长;其他有关成员为组员;

(二)各部门需指派1名专人担任安全信息员

(三)并指定不少于部门人数15%的人员担任安全员(可同时担任安全信息员)

(四)各院系、农业学校以班级、宿舍分别为单位指定1名学生担任学生安全信息员。

二、落实责任制及其登记工作

落实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依照《安全稳定工作小组成员备案表》、《学生信息员备案表》(见附件)对小组成员及信息员完成统计及备案工作:

(一)组长是部门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全面工作;

(二)副组长是部门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管理人,负责协助完成部门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

(三)组员负责具体执行和落实,工作由小组分工决定,参与部门相关决策的制定和建议;

(四)安全信息员负责信息收集、上报部门校园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相关信息,传达学校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各类安全工作,对接学校保卫处并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五)安全员应当具备一定安全常识和安全操作技能,通常兼任本部门义务消防员,按要求参加培训考核,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和其他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履行安全职责;

(六)学生信息员负责学生间安全信息摸排、收集、上报工作,提前预警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应当遴选品学兼优,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的学生担任。

三、工作要求

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是全校师生的共同任务,必须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实施综合治理

(二)各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下担负本单位具体实际工作,要严格履行工作责任制,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行动中坚决服从,并能够正确看待并拥护奖惩机制的具体落实。

(三)各部门院系、宁夏农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在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要认真学习《规定》内容,结合实际对照执行有关工作,做好组织建立、任务分工、职责对照,压实工作责任制,监督落实工作运行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维护好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大局。

四、报送时限及方式

4月29日前,务必完成组织建设及信息报备工作。

纸质版材料报学校保卫处综合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nzbwczhbgs@163.com

联系人:汪诚丁 联系电话:2135144、17398468711


附件:1.(XX部门)安全稳定工作小组成员备案表  

     2.(XX院系)学生信息员备案表(保卫处网页-下载中心)



                                                       保卫处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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