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文章列表

关于加强春季及“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3-27 11:33   保卫处

校内各部门、院、系、农业学校:

临近传统节日“清明节”,因天气干燥、风力较大,容易引发火灾等消防安全事故,且学校周边空地和居民较多,民间祭祀活动曾引发过火灾事件,为确保校园春季安全稳定,现将近期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落实

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管理重于泰山”的政治理念,相关负责人、管理人时刻牢记学校的安全使命和宗旨。各部门要在“清明节”前夕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和卫生大检查工作,确保部门负责区域不留死角,彻底清理、排查、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二、强化校园内外安全管理,创建美好和谐社会

保卫处、后勤服务处、学工部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学校内外区域的安全管理力度,节日期间增加门卫人员,加强校内巡逻班次,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和疫情期间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严禁进入学校,禁止在学校区域内外进行任何形式的祭祀等活动,加强校内餐厅等明火使用的科学管理,节日期间增设校园外保卫巡逻,确保校园内外的消防安全。

三、夯实消防应急预案,排除各类事故发生

各部门要针对“清明节”天气干燥、风大、易引发火灾等消防安全事故的情况,必须提前做好本部门消防应急预案和准备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提前检查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各部门负责人要履行“一岗双责”。如遇发生消防安全等事故时要第一时间积极组织施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果断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控制事故,确保全校师生共同渡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

四、各校区遵循本通知执行。

 

 

 

保卫处

2020年3月27日

关闭窗口

推荐图文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宁夏职业教育园区
邮编:750021  电话:0951-2135024  0951-2135033